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发布人:孟杰 来源:财务资产处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水职采2022-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3万元(最高限价7.3万元)。

五、项目内容:心理咨询室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历天。

七、项目地址: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②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上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28月13日至20228月19日,每日上午9:00 -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办法:网上领取。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zzsxtw@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22823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办公楼40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2022823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办公楼408室

十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限派1名委托人进入开标地点签到,签到人员与响应文件中的委托人应保持一致;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场。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贺老师,电话:0371-6582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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